湖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二手车诚信经营培训会
时间:2017-06-05 来源:协会 作者:协会办公室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年版)已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八条对于二手汽车经营者在销售环节应做到的事项及处罚进行了明确要求.
湖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为了保证二手车经营商户规范合法的经营二手车,规避二手车销售过程中存在不恰当的行为,特联合湖州经济开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7/6/2日下午对湖州市区二手车经营户及湖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进行了二手车诚信经营培训,会议特别邀请了湖州电台”小张热线”的主持人小张到会为与会人员讲述二手车在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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