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近日,国家商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在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地方不得限制转入。
“信”里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对其中关于二手车迁入车辆要求和区域范围的规定,要严格落实并执行,这是对“国八条”出台后,除去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外,其他不依照执行省市的一个明确警示和重新要求!
“信”中指出,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就是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二手车环保检验信息管理档案和核查机制,加强对二手车环保达标检验的监管工作,严防超标排放车辆造成污染转移。
“信”中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进二手车交易信息和环保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文中既强调了执行“国八条”的必要性,又强调了对在用二手车排放的监控与检测。此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保护环境与促进二手车流通并不矛盾,促进二手车流通,加速淘汰黄标车等,才能真正做到保护环境与促进二手车流通的双赢目的。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真正落实“国八条”,才是真正的“活跃二手车市场”!
具体商务部、环保部给咱们二手车人滴整封信,全文如下:

(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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